1、努力做好大额贷款的清收工作。近年来,我们一直强调要严格控制大额贷款的发放,但落实的并不好。为解决信贷风险集中的问题,省联社提出了单户大额贷款压缩30%的目标。现在看,要实现这个目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最重要的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过去我们一直强调,超比例大额贷款风险很高,但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现在全省已经出现因超比例发放贷款,法院判决担保人免责的案例,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各联社要对大额贷款进行一次再检查、再清理,逐户、逐笔摸清情况,落实责任。可以说,绝大多数大额贷款是信用社主要负责同志决策的,要控制大额贷款,首先要让决策贷款的人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制定压缩计划,落实压缩措施。要逐户、逐笔制定清收保全的方案和措施,对跨社区贷款、超权限贷款要明确责任人,年内必须收回;对贷款手续不完善、借款主体违规的,要抓紧时间采取补救措施,保全资产,尽快压回。要按照银监分局的要求,建立大额贷款分级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对大额贷款增加的联社,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员。要严格执行大额贷款备案制度,严禁超权限决策贷款,严格化整为零变相发放大额贷款。大额贷款备案,不是由上级承担决策责任,如果贷款出现风险,仍然要追究贷款联社、信用社的责任。为确保大额贷款压回目标的完成,今后不得再发生新的大额贷款,这里,我再强调以下几点:对已超过规定比例的借款人,不得再发放新贷款;对有不良贷款记录的,不得发放贷款;对有呆滞、呆账贷款或欠息的,不得发放新贷款;对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不良贷款的,不得发放贷款。上述规定,各联社、信用社要严格执行。
2、狠抓责任贷款的清收工作。责任贷款占到全市不良贷款相当大的比例,而且这些不良贷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清收难度大。在到各联社召开现场调度会时,我就提出了以责任贷款为突破口、带动整个清收盘活工作的思路。从现在的情况看,虽然时间较短,但个别联社落实的不力,效果不是很好,有的联社甚至仍没有摸出责任贷款的底子,没有列出责任人员的名单,没有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谈不上制定清收方案和措施。对此,各联社要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的基础上,加大责任贷款的清收力度。对已落实责任人的责任贷款,继续实行责任人下岗清收制度,除发放基本生活费外,其余工资用于归还责任贷款本息,直到收回为止;难以落实责任的,一律视主持工作主任的责任。同时,要彻底解决“新官不理旧帐”的问题,按照贷款管理权限,今后不管人员调整与否,各联社、信用社“一把手”就是这个单位不良贷款清收的第一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