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五:把102万一202万设立孩子的信托基金,该基金由 信托银行托管,用于投资组合性资产:30%股票基金/50%债 券基~/20%现金,用以应付孩子学成回国后的基本生活及未 来人生用途。用信托基金形式的好处是:避免孩子一次性取用 两老的遗产而大肆挥霍,或用于不良投资、创业、消费,令儿 媳妇及未来儿孙缺乏稳定生活。
具体来说,托管资产过程中,两老为委托人,银行为受托 人,托管资产为两老的遗产及投资资产,使之(1)避免遗产税( 因为与个人资产分开);(2)继续增值;(3)按两老遗愿分配资 产与子孙。分配的方法可以是:
1.房产为托管资产,儿子不能变卖,供儿子及媳妇居住 ,如离婚,房子仍归儿子,媳妇不能分得。
2.在儿子结婚时,可向信托基金申领若干万元,给儿子 或媳妇作礼金结婚用途。
3.在儿子满30岁用于创业时,可给予一次性不超过若干 万元(如50万元)作投资,避免孩子一次性把钱领出来花光。
4.在孙儿出生时,可领若干万元作贺礼。
建议六:定时更新遗嘱及信托安排。
本建议书内之建议,乃基于客户自己提供之财务资料数据 ,进行了适当的逻辑推测及假设而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