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场开发阶段。研制出来的产品要能够获利,需要市场人员的全力投入,使公司的产品得到市场的认可。创业企业一旦获得了持续的现金流,公司就产生了质变,并开始向成熟企业过渡。
三,把握好人治与法治的度
很多创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很好地把握人治与法治之间的度。有的企业过多采用了人治,而且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也是希望通过人治来达到目标。有的创业者虽然已经发现了问题,但认为凭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可以将问题解决的,因此就没有及时地采用法律程序。这将给公司埋下隐患,严重的甚至导致创业团队的解体和创业失败。
通过研究国内的一些创业企业,我们认为,在企业创建的初期,适当的人治是相当有效率的。在这时候,企业要发展,必须对参与的任何人给与足够的信任,给他们以足够大的发展空间,这也许是创业企业吸引人的最主要因素。
但很显然,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控制,企业就可能犯错误、走弯路,甚至只因为某一个错误就使你永无悔改机会。因此,创业企业必须把握好人治与法治之间的度。
四,风险资金不是越多越好
获得风险资金并不一定越多越好、越早越好,特别是创业者更忌讳用创业概念“套钱”或“烧钱”。在前两年风险投资较热的时期,很多大学生凭着一个好的“想法”(Idea)就获得了一笔不菲的风险资金,结果往往导致了创业者头脑过热,盲目扩大规模,将战略目标定得过于宏伟,他们甚至忘了他们所经营的只是一个创业企业。好多创业企业在钱“烧光”之后还没有找到很好的赢利模式。创业需要一步一步扎扎实实的努力,在经营企业的道路上是不可能一步登天的,一味地追求风险资金而忽视扎实工作的行为是十分危险的。
相反,企业如果没能按其所需引入风险资金,这也将对创业企业的发展带来致命的打击。因为创业企业一旦出现资金紧张,决策就会缩手缩脚,很多好的想法难以实施或者不敢实施,创业企业也就无法实现跳跃式发展。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就是创业企业本身缺乏吸引力,不能赢得风险资本的青睐,这样的企业要么是加强“内功”的修炼,待时机成熟时再引入资金,要么就是尽早放弃创业;另外一种是创业企业经常遇到的,那就是创业者在融资代价上无法与投资人达成一致。很多创业者过分强调企业本身的价值,对股权过分计较,往往因为一点点差距而与投资失之交臂。我们认为,创业者在创业的过程中应该摆正心态,即创业一方面可以给创业者带来财富的积累,这固然很重要,但是创业的经历对创业者来说更为重要,尤其是创业成功的经历。因此,为了使创业获得成功,在财富上做出一些让步应该是值得的。不过,这里面还涉及到控制权的问题就另当别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