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在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发展。
三是鼓励金融创新。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开展质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改进保险机构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四是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担保行业自律性组织。
《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健全服务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注意听取非公有制企业的意见。
按照国务院要求,《若干意见》出台后,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尽快清理和修订有关政策性文件和行政规章,加紧制定相关的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专家指出,《若干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修正案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举措,必将对今后一段时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资本进入金融业等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