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农副产品)

   2023-05-12 互联网3720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他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和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购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的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
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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