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百问(37):针对不同创业人群有哪些优惠政策

   2023-01-12 互联网6900
核心提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持《再就业优惠证》,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所得税。从2006年1月1日起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持《再就业优惠证》,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所得税。从2006年1月1日起,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应缴纳的这些税费。同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税人实际应缴的各项税费,小于年度减免税限额的,按实际数额减免,超过限额的按8000元的额减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城镇退投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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