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2023-04-12 互联网4030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看、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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