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们也发现,多数国有企业由于所有权的“缺位”,常常是被创业者或者企业家等“内部人控制”,这些“内部控制人”为了掩盖其攫取行为的合法性,会常常采用一些“非效率”的方法和手段。此种攫取会导致更多人的攫取,从而增加垄断,导致可攫取的“租金”被非生产性的用途耗散。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初科龙这样一个被香港基金经理认为最优秀的企业最终会出现那么大的财务黑洞的原因。
对企业家能力的“买卖”
面对企业家队伍的落伍和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企业所属的政府则采取了“非常”的手段,希冀起到“刮骨疗毒”之效。一是直接更换以创业企业家为目标的领导班子,重新委派新的企业领导人,并希望借此斩断一些裙带关系,推进企业产权和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企业发展。荣事达、美菱、长虹是典型的代表。二是政府通过资本市场对企业加以重组,引进具有明确产权的企业家才能,改变这种低效率经济组织。例如科龙股份、美菱股份、小天鹅集团被民营企业收购。投资者买卖这些企业实际上买卖的是企业的赢利能力,这些赢利能力则更多的是来自与企业家的能力,国有股份的所有者实际上就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寻求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大赢利能力和改善效率的方式。无论更换企业家还是通过资本市场重组,实际上都是政府为了改变企业的低效率,对旧企业家才能的“卖出”,对新的企业家才能的“买进”。
当然,并非所有国企改革都是晦暗的,创业企业家当中也存在不少流光溢彩者。TCL李东生因集团改制上市持股,身价倍增至12亿元,美的何享健、四通段永基MBO,联想柳传志亦功名流传,等等。在这些企业的改革过程中,无不承认了在公有制企业里面的人力资本的价值,使企业家的能力和激情得到充分的发挥,改善了企业的低效率,最大限度地激发了企业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保值增值,让企业家们分享到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公有制的代言人充当的是对企业家才能的“举起手的赞同和支持”,是国有股份的代言人对企业家才能的“买进”,承认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从而完成了经营管理层的激励机制,使企业股权多元化与明晰化。
从这些意义上看,中国家电业产权的改革目的实际上就是提高企业效率,改革的实质就是资本所有者买卖企业的赢利能力,而这种赢利能力归根结底是在买卖企业家的能力,让企业家价值得以回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