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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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监管码应用咨询服务
将维可以为企业提供电子监管码的申请、注册、获取、赋码、激活等一系列过程的免费咨询。将维从事多年的电子监管码赋码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监管码赋码经验,可以结合企业产品的包装外观、生产工艺,成本等诸多因素,为您选择最合适的个性化方案!
第2步:监管码专用制码系统
联欣结合监管码打印赋码经验,专门开发了中国电子监管码制码系统,简化用户操作,提高打印效率!
条码类型:UCC/EAN-128(Multi) 应用标识符AI取值21
条码结构:AI+20位监管码
条码最小模块宽度:≥7mils(最小模块宽度为7mils时,条码宽度为28mm)
第3步:电子监管码标签、打印及赋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电子监管码标签必须按照一定的规格要求印刷、贴标,联欣结合丰富的赋码经验,可以为企业提供最佳的标签选择方案,即可以直接贴标,也可以选择与原有商标融合在一起的喷印方案!
第4步:监管码质量追溯、防窜货系统
监管网为每件产品赋予唯一的电子监管码,实现“一件一码”管理,将电子监管码对应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动态信息实时采集到数据库中对于企业自身来讲,对于高价值产品,可以通过唯一的标识,进行原材料追踪、生产加工过程质量追溯、成品维修、包装发货追踪、防窜货管理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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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监管采集器,又称 药品电子监管手持终端。
2010年5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在前期六大类药品(主要包括高风险药品(麻醉类药品、一类精神药)及四大类药品(二类精神药、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疫苗))成功实施电子监管码的基础上发布了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文件,文件明确要求了凡是生产基本药物目录下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在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所生产的基本药物目录下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同时要求凡是批发、经营这些基本药物目录下的流通企业必须对赋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实现入库与出库的扫描工作,以实现药品流通的全流程监管。
被纳入电子监管码实施范畴的流通企业主要是基于具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进行入库扫描及出库扫描的工作。因此流通企业只需购买具备满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相应接口文件的手持终端(PDA)设备即可完成电子监管码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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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进口喷码机,采用进口原装墨水,确保喷码机稳定可靠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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