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签合同被解雇,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吗?

   2023-02-10 新闻中心-中国网,作者未知5390
核心提示:  员工拒签合同被解雇,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47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员工拒签合同被解雇,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47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6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尽管王某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存在超过1个月未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因此,该公司应支付王某5月份的二倍工资及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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