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税收政策,国家进一步加大了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力度。比如,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印花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优惠政策,延长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等。因此,近年来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主要是经济较快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收入征管明显加强的结果,而不是国家出台增税措施、向企业和居民增加税收负担的结果。
近年来,除了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个别矿产品的资源税政策之外,国家基本没有出台针对企业和居民的增收措施。可以说,“减税”是近年来税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主基调。2006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000多亿元。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结合改革和优化税制,实施了企业所得税并轨、增值税转型改革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仅2009年,就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2011年9月,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