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的朋友给我讲了一个他经历的故事。
我的朋友老田经常到鞍山出差,住过很多家酒店。前几天,他又一次到了鞍山。为了寻找一家能够住着更方便,以后也好常来住的酒店,他到了距离火车站和商业区都不太远,又是新装修的,当然价格也挺合适的一家酒店住下了。
在这家酒店住了一天,老田真是感觉不错。他特意到酒店的前台打听一下能不能签个协议?接待的服务员回答说,我们酒店都不签协议的。老田吃了个闭门羹,还在想,很多酒店都在想办法和客户签协议,为了拉住客人,这里怎么不签协议呢?
老田住了两天,事情都办完,买好了下午三点多的火车票就要离开了。在上午十点多他按照以往的习惯给酒店的前台打了一个电话,说要延时退放到下午2点。他没有想到的是,服务员说本酒店不可以延时退房。老田一再说,我下午3点的火车,2点退房不会影响你们的。再说延时退房很多酒店也是这样做的。服务员说的很干脆,各家酒店有各家的规矩。老田说,我不难为你,请你和你们领导请示一下吧。或者把你们领导的电话给我。就这样电话放下了。
等了好一会,前台打来电话,服务员把他们的前厅部的经理的手机号码给了老田,让老田自己找他们经理。
老田马上给酒店的经理打电话,他满以为这是小事应该没有问题。可是出乎预料,经理说,酒店没有延时退房的规定,实在通融不了,请你理解。老田再三地说明理由,还说我今后还会再来住、其它酒店也是这样做得,可都是无济于事,对方就是一句话,这是酒店的规定。
老田只好按时退房了。他提上行李来到车站,在无奈、郁闷、无聊、气愤中度过了漫长的两个小时。
故事讲完了,从老田的眼神里我看到,他再也不会到这家酒店住了。从那眼神中我也看到,他在告诉我,你也不要到那家酒店去。
故事是听完了,可出于职业的敏感性我的思绪却没有终止。
一直以来,酒店行业有一个惯例,就是客人的住宿结账时间以当天中午12时为限,如果超过12时就再加半天房费,超过18时就再加一天房费。由于这种惯例,致使许多顾客不得已提着行李就餐吃饭,中午也没有稍事休息的地方,只好到火车站或是街上以“流浪”来消磨时间。虽说是惯例,其实近些年来这个惯例早就在悄悄地打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