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战略的四种解读

   2023-01-12 互联网7140

  一、不可误读战术为战略

 

  战略与战术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可以形成巨大合力。简单讲,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上,聚集企业研发、生产、物流、营销多部门的力量,打一场轰轰烈烈的歼灭仗。

 

  这可以用管理学中的“蓝彻斯特平方原理”来表述。 “蓝彻斯特平方原理”起源于二战中飞行员战术的运用。日本学者其后将之应用于营销,美国库普曼教授、戴明博士将其发展为商业竞争战略模式。

 

  举一个简单例子。 假设战场上红方三个师,黑方一个师,双方每个师战斗力基本相同。如决战当然红方胜,但问题是红方把敌人全部歼灭掉,自己还会剩下几个师呢?

 

  关于这个问题,营销老总们的直观判断各有不同。有人说,还是三个师。这显然不对,古语说 “杀人一万,自损三千”。不可能一点损失没有。有人说,剩两个师。这也很可能不对。如果是3-1=2这样的简单问题,根本没必要探讨。

 

  还有人说,剩下一个师,这就更不对了。你三个人打人家一个,最后你死的比别人还多,未免太窝囊了一些。说四个师的就更离谱了。那一定是把对手招降了,属于思想政治工作做的好,更不在讨论之列。“蓝彻斯特平方原理”表明,应该还剩下2.8个师,换言之,红方仅损失0.2个师的兵力,就消灭了全部敌人。

 

  也就是说,部队战斗力和数量之间是平方关系。3的平方减去1的平方,得数为8,而8则近似等于 2.8的平方。换一种情况,如果红方还是三个师,而黑方是六个师,红方采用每次打一个师的方法,不但可以消灭敌方六个师,而且自己即使不补充兵员也还会有一个半师以上的兵力。

 

  这就是战略的魅力。为什么在第三次和第四次反围剿中,红军可以分而制之,击退10倍之敌?为什么淮海战役中,解放军可以用60万完胜80万,其中直接歼敌就达55万人?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是毛泽 东军事思想中,集中优势兵力歼敌的成功体现。

 

  制订营销战略,必须懂得“平方原理”。当所有资源集中在一个方向上时,其产生的效益将是以平方形式剧增的。现实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的营销战略是发散的,形不成整合力。

 

  从架构上,产品、价格、渠道、促销,4P无内在联系,都要做好,都没做好; 从手段上,公关、广告、促销、终端、渠道,各有一套思路,关联性不够高;从区域上,各大区之间缺少联动、各自为战,经验不能交流、队伍不能协同。用《亮剑》中李云龙的话讲,一个连一个连地上去送死,这叫“添油战术”,为兵家大忌。

 

  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讲到“识众寡之用者胜”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如果对战略的认识,仅停留在简单的战术层面,不能形成战略合力,那么营销的结果自然会让人大跌眼镜。

 

  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这句话似乎不存在争议,因为毛主席他老人家早就说过。但许多人知道战略来自于调研,却不知背后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有规范的调研部门,二是要有正确的调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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