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礼仪中的介绍可以分为自我介绍和为他人介绍两类。在商务场合有必要主动与他人认识并进行商务联络时应该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的内容包括自己的姓名、公司名称及职务,对于重要的、与双方合作关系密切的内容用一两句话做出说明就可以了。在介绍时应避免夸张、自负的言辞,能够引起话题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向他人介绍自己时应表现出良好的风度。保持微笑,态度诚恳、自然、大方,才会使人感到亲和、可信任,产生进一步交往的愿望。
有些特殊情况也需要进行自我介绍,如当你参加某个活动或会议,组织者由于疏忽忘记把你介绍给大家时,或者曾经打过交道的人明显认不出你时,都需要从容地进行自我介绍。为他人介绍。先后有序,按照国际惯例,介绍时“尊者有优先知情权”。即被介绍的双方中位置较高。更受尊重的人应该首先知道对方的情况。商务礼仪不同于社交礼仪,谁是“尊者”的第一判断应该首先基于职务而非年龄及性别等因素。
根据这项礼仪原则,我们总结出在不同情况下的介绍规律:
1、向职务高的人介绍职务低的人;
2、向客户介绍自己的同事;
3、向长辈介绍晚辈;
4、向年长者介绍年轻者;
5、向女士介绍男士;
6、向已婚女性介绍未婚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