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 出口退税 政策作了四方面的调整,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将不同程度收获 出口退税 "红利"。
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原来规定企业须在货物 报关 出口之日起90天内申报税,新政策则将申报期限延长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有利于出口企业合理安排申报,大大降低申报风险。新政策还取消了企业按年退税的规定,可以按月办理 出口退税 。
厚街国税分局副局长姚浩权:“以前要满12个月后才能一次性办理,现在全部改为可以当月办理了。”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企业的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同时,生产企业收购货物退税的范围扩大,将使出口企业获得多项"减负",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企业办税人员:“在手续上简化了很多,企业资金回笼也会更快些。”
企业办税人员:“征税范围缩小,退税范围扩大,从而减少了企业成本的支出,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