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五粮液被罚4.49亿 发改委称消息还在核实

   2023-01-12 北京晚报7350


  于建J180

  限价令引火烧身

  茅台和五粮液两家国内知名酒企的垄断行为,此前已经露出端倪。据悉,去年12月18日,贵州茅台经销商大会在山东济南召开,董事长袁仁国在会上发出“限价令”,要求经销商们不得擅自降价。茅台集团此前要求经销商“53度飞天”零售价格不能低于1519元,团购价格不能低于1400元。不久,3家茅台经销商由于低价和跨区域销售被处以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以及提出黄牌警告。另外,五粮液也曾经对12家降价或窜货的经销商进行通报处罚。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这也成为认定茅台和五粮液两家酒企实施垄断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4.49亿元的罚款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这个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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