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锦辉花园”售楼时,开发商的宣传很诱人:罕见30米宽三叠泉瀑布、2000平方米“曲院水荷”日式中庭园林、20平方米入户私家花园等等,这些美好的“生活场景”吸引业主签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交房后业主却发现,入户花园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消防通道。(6月24日《海峡导报》)
俗话说,无商不奸。看来这句听起来不雅的话,在某些开发商身上还真的得到了灵验。无疑,许多业主正是因为相信开发商的“承诺”才中了圈套的,等到生米煮成熟饭,只好“将计就计”而委曲求全了。不知道开发商在财源滚滚的同时,面对业主们蒙受坑骗、憋着一肚子窝囊气的心情,究竟有何感想?不觉得脸红吗?
为了牟取暴利,通常,开发商也是“两手抓,两手都硬”。即:一手抓“攻关”,用金钱和美色贿赂相关官员,以求在土地出让、项目夺标等方面取得优先权;一手抓“宣传”,利用各种方式大做广告,尽管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相符,也要吹得天花乱坠,以求房产销路畅通无阻。
开发商吹牛不打草稿的做法,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因为他们历来自视聪明,总把普通民众当作弱智的结果。
目前,虽然“锦辉花园”开发商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海沧区法院判处赔偿业主损失。可是,我们怎么也笑不起来,因为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这种“事后诸葛亮”式的惩罚措施,也许能“堵”住业主们的嘴,但难以堵住类似“杯具”仍旧粉墨登场。所以,要彻底根治开发商“吹牛不打草稿”的老毛病,必须从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上入手,让一切权利的运作始终置于“阳光”之下,让民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