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的资金不用于投资,而是存入银行或者偿还旧债,是对资本的巨大浪费。据不完全统计,大约30%的企业资金被闲置在银行中,而且由于支付股息等原因,权益资本的成本实际上比定期存款利率要高,这就说明,企业有30%的资金在做赔本生意,这大概是所有股东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此外,借由股权资本弥补债务缺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种做法只能应用于企业债务快到期,而投入项目一时又无法产生足够收益的情况。由于企业募集资金所能投入的项目的收益率往往是大于债务成本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无疑使得企业放弃了可能有更高收益的项目,错过了应有的发展机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无疑是有害的,尽管这种危害短期内不容易显现出来。
资金滥用——管理权不受控制的伴生物
资金滥用往往出现在企业管理层混乱、任意决策或决策失误的情况下。近来争议颇大的“吴英案”,抛开融资的法律问题,吴英在筹到资金后,资金的实际用途与所承诺和描述的存在差异,这就有资金滥用的问题。虽然这只是一个非典型性案例,但企业管理者不受约束地使用所筹资金来提高自身在职消费的情况并不罕见,导致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增加,很多上市企业的融资因此被诟病为“圈钱”之举。另外,有些企业在突然融得大笔资金后,即使资金用途并未与融资初衷相违背,但由于管理层缺乏管理大笔资金的经验等原因,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好心办错事”的局面。砸下的大笔资金,好似拳头打在棉花上,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资金的滥用,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会造成企业财产的巨大损失。

企业“血”流不畅原因何在
资金陡增不良症状的产生,既有外部企业融资机制缺陷引致过度融资的因素,也有内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对管理人员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的原因。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首先,是代理冲突问题。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如果缺乏有效的经理人激励机制,经营者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就容易偏离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冲突不可避免。我国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普遍很低,经理很少拥有股权,有些公司经理虽然拥有股权,但却往往数量很少。此外,由于体制、资本市场发育滞后等原因,股票期权激励措施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也不多,这就造成了巨大的代理成本,管理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必然出现很大的差异。于是,在投资决策时,经理层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如扩大名誉、提高控制力、追求更高的奖金等,而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相违背,出现非理性投资甚至资金滥用的情况。
其次,企业管理中监督机制的缺失常常是造成资金使用过于随意的原因。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可或缺的组织,发挥着监督企业日常经营决策的作用。但在我国,监事在上市公司形同虚设,很大程度就是为了满足治理结构的要求而存在的。虽然法规赋予了其较大的监督权力,监事却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地位,一是股东监事往往来自股东单位层次比较低的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二是上市公司内部的职工代表监事在企业中也是没有更多发言权的,而让处在被领导地位的人员去监督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我国“集权”管理的思想下,无异于痴人说梦。那么对于监事来说,挂个虚职,明哲保身成为最可能的选择。
再次,管理者的过分自信是导致非理性投资的重要原因。一些管理者在创业初期总能非常尊重其他管理人员的意见,而一旦企业越来越成功,越做越大,管理者就会产生“自我归因”的心理,认为成绩都是由于他的决策正确,于是过度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判断。而过高估计自己做出正确决策的能力,容易对各种可能性的分析不够全面,不能正确判断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公司的重大决策方面,容易产生失误。
机制缺陷导致过度融资
首先,由于融资成本过低,我国企业表现出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企业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冲动去谋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上市之后,又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相比之下,企业对债务融资并不十分热衷,即使进行债务融资,也是出于政策提高股权融资门槛或暂停发行而无奈为之,并且优先考虑短期贷款,长期贷款位居最后。这种选择偏好与二者成本的差异有关。有研究表明,考虑股利支付、发行费用等因素,我国企业股权融资成本仅为2.4%左右,大大低于债务融资成本,导致企业存在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债务融资的成本主要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而股权融资的成本则主要是向投资者派发股息,其资金成本实际上只是一种机会成本,并不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层自然将股权融资作为一种长期的无需还本付息的低成本资金来源。由于融资成本低且易取得,上市公司盲目扩大主营业务、随意变更投资方向,甚至把资金投到不熟悉或不相关的领域中,还有的上市公司把通过发行股票筹集来的大量资金,直接或间接的投入到证券市场上,资金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功能,造成融资资金的巨大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