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想要认清“品牌”,我们就要先知道什么“品牌”和“商标”的本质区别。“品牌”不是“商标”。“品牌”指的是产品或服务的象征。而符号性的识别标记,指的是“商标”。品牌所涵盖的领域,则必须包括商誉、产品、企业文化以及整体营运的管理。因此,brand不是单薄的象征,乃是一个企业总体竞争,或企业竞争力的总和。品牌不单包括“名称”、“徽标”还扩及系列的平面视觉体系,甚至立体视觉体系。但一般常将其窄化为在人的意识中围绕在产品或服务的系列意识与预期,成为一种抽象的形象标志。甚至将品牌与特定商标划上等号。
人们从品牌的经验因素上辨别一个品牌的心理因素。经验因素通常由品牌的使用经验构成,心理因素则由品牌的形象,即由与产品或服务相关联的一切信息和预期所创建的符号性的标识。
有关专家称,品牌的意义在于企业的骄傲与优势,当公司成立后,品牌力就因为服务或品质,形成无形的商业定位。
品牌首先是独占性的商业符号,也就是商标然后,这一符号需要被人所认知,也就是具有意义。
品牌的树立,应该符合“天时、地利、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