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各家银行使出浑身解数,抛出高收益理财产品来“吸金”。理财师建议,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最后要关注产品的“提前终止权”。
据了解,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经常会有一句,“本产品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但在理财存续期内,理财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会让投资者的收益缩水。假设一款一年期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那么10万元的投资,在到期时应当获得5000元的回报,如果理财产品在运作半年后就提前终止,那么投资者的实际收益,就只有预期收益率的50%,也就是2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