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利用互联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网络类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网络炒汇、炒股及销售基金、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
由于网络类非法集资犯罪利用网络科技实施犯罪,犯罪的实质及内涵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但犯罪的行为方式却完全颠覆了传统非法集资犯罪的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由于依托网络,非法集资犯罪成本低、蔓延速度迅速,相对于传统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式,作案手段更具隐蔽性,涉众型效应更明显,欺骗性更强,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2、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以“项目投资”、“委托理财”、“支付高息”为名,以高额返利、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防范措施:
一是广大投资者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二是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对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项目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三是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判断识别能力,避免因受高额回报的诱惑而上当受骗。若投资时感觉自己无法识别,可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咨询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