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确保了中小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历年来,我县从未平调、挤占中小学杂费,中小学杂费全部用于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且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公用经费补助。2004年,我们按小学每生4元、初中每生6元、高中每生13元标准核拨公用经费。
三是基本消灭了中小学现有危房。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采取省市争取一点、乡镇政府筹措一点、动员社会力量捐助一点、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危改资金,加强了薄弱学校建设。连续几年实行县财政对危房改造奖励制度,拆危1平方米奖励10元,兴建1平方米奖励50元,拆除土砖校舍1平方米奖励10元,更换钢屋架一排奖励800元,同时对挖治白蚁的学校给予资金补助。每年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达200多万元,2004年全县共拆危13282平方米,全县基本消灭了现有危房。
四是加快了学校建设步伐。近年来,我县每年用于学校建设的资金都在3000万元以上,2003年全县共筹措学校建设资金3345万元,新建校舍面积56107平方米;2004年全县共投入学校建设资金4700万元,新建校舍面积66098平方米。投入2500万元的县七中第一期工程已交付使用,第二期工程即将启动;投资1000万元的县城xx小学和xx小学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可确保今年秋季开学。
五是建立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有效机制。我县学校在“普九”中的负债有2000多万元,我们将其从学校剥离到本级政府,挂账停息,纳入县乡两级政府消赤减债的整体规划逐年消除,坚决防止发生新的义务教育负债,并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一律不得举债建设。
三、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为师生作了几件实事
1、确保了教师待遇逐年提高。从1998年起我县就实行了教师工资统发,2002年起落实了教师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医疗保险。2004年全县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共支出1.23亿元,年人平为17538元,同比增长57.49%。
2、由县财政统发教师的政策性补助。2003年以前,我县教师的生活补贴、误餐补助、津补贴由县财政统发,其余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负担,实现了教师与当地党政干部同等待遇。由于乡镇财政状况的差异,部分边远和财政状况不好的乡镇无法全部落实由乡镇财政负担的部分,致使乡镇之间教师政策性待遇有较大差距。为稳定教师队伍、缩小待遇差距,按照我县农村综合改革“保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的原则,去年底,我县决定原由乡镇承担的政策性补贴,从2005年起全部由县财政负担,仅此一项县财政每年增加支出147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