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局长的述职报告

   2023-05-12 互联网3700


  (一)瞄准目标,强化指导,司法所规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今年是我市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的第三年。按照我局制定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针对今年30%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困难大、任务重,且大多是偏远、经济条件差的乡镇(街道)的实际,继续坚持了“加强指导,理顺体制,强化职能,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在前两年已有59个司法所达标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最后26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这标志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达标后的司法所普遍达到了硬件过硬、软件不软的标准,办公用房均达到了两间以上,有版面、有电话、有办公桌椅、档案柜,各种簿册、档案齐全。此外,70%的司法所都配备了电脑、设有单独的调解庭。基础设施的优化,管理体制的理顺,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的积极性,涌现出了一批全国、全省先进典型。高平市马村镇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

  (二)健全网络,提高质量,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民间调解组织纠纷调解质量和文书的规范化制作水平,年初,我局组织专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了新调解文书的使用、实际效果和存在问题,针对性的制定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7月,市局抽调市县两级业务科室人员采取交叉评查的方法,对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进行了评查。评查结果,有52%的案卷达到了一类卷标准。

  二是加强了厂矿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了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今年以来,我局经过调查摸底,核清了500人以上的厂矿企业单位的数量、分布位置及其工作开展情况,与市经贸委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厂矿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建立标准和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司法局高起点、高标准开展了厂企调委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健全70个厂企调委会,占应建数的88%。已建厂企调委会普遍达到了“五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印章、有牌子、有调解及回访等记录簿、有统计台帐)、“四规范”(规范组成人员、工作制度、调解程序、调解文书)。全市以司法所为龙头、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以村居、厂企调委会为基础,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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