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突出责任落实,狠抓三个环节,注重工作实效,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局面。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对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专题研究,制定了《200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2004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将47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17个牵头部门和44个责任单位,县委与各部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部门单位对所承担的任务在单位内部再分解、再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对落实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四个层级责任”及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责任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0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县纪委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年内召开了两次责任制落实情况调度会,调度情况通报全县,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开展。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全年因责任追究处理领导干部11人,维护了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求真务实抓落实,分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学习,提高队伍素质。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大力加强单位“一把手”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学习业务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及计算机、英语等基础知识,促进部门工作上水平,努力培养“学习型”干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