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

   2023-11-15 互联网2050
核心提示:县直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提出如下实施

县直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从现在起到年底,县直所有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人员聘用制实施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事业人员聘用工作制度,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

  二、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除按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在事业单位改制中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外,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上级规定按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外,也要参照本实施意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要在规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内,按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任用。

  三、方法步骤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严格按《乐亭县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实施。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组织。

  县成立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张贺明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宪福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银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管理权限分别设在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聘用制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事业人员聘用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方案。

  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前,首先要科学设置人员岗位。岗位的设置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单位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要素。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再制定本系统《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并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然后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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