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24-01-18 互联网1770


  通过五年的努力,进一步形成与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海旅游城市相适应的,具有象山历史文化内涵和鲜明地域时代特色的海洋文化,形成文化体育、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均衡、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达到文化体育资源优化配置、文化体育产业结构合理、文化产品绚丽多姿、竞技体育成绩喜人、文化体育体制富有活力、市民文化和身体素质较好的目标,为文化大县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发展重点和具体措施

  根据上述总体构想和主要目标,确定“十一五”期间我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创作生产文化精品、开展社会文化活动、兴建文体基础设施、规范文体市场秩序、积极发展文体产业、注重特色文化研究、提高健身运动水平、加快专业文化发展、强化文体队伍建设。

  (一)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坚持把文化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把农村小康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领导责任制。继续实施“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和村落(社区)文化示范点建设,在全县现有13个省市级“东海文化明珠”的基础上,丹东、丹西、西周、大徐、涂茨等镇乡街道要分别达到省市级“东海文化明珠”标准,在已有19个市县级村落(社区)文化示范点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各镇乡中心村和街道社区均要创成市级文化示范点,8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示范点以上标准。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已建“东海明珠”工程和文化示范点建设,巩固基础,发扬成绩。深入开展文化三下乡和“文化春风遍象山”行动工程,切实解决山区海岛地区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相对枯燥贫乏的问题,教育引导农渔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提高其融入社会和经济的能力。

  (二)创作生产文化精品

  进一步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繁荣文艺创作。以冲击“五个一”工程奖为目标,以“群星奖”及各类文艺比武为契机,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积极发动和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各类文艺作品的创作,突出抓好文学、音舞、根雕、农民画、剪纸、美术、书法、摄影等门类的艺术创作,每年有5个项目(作品)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出版。继续深入实施“一乡一品”活动,在“十一五”末,每个镇乡街道均实现“一乡一品”,形成乡乡有一品、村村有特色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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