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暨稳定工作的安排意见

   2023-05-12 互联网3620


  4、及时反馈。各乡镇司法所要每周至少向县局反馈一次工作情况,县局民间纠纷集中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向市局和县政法委报告一次情况。

  5、落实奖惩。此项工作结束时,各单位要写出总结报告,局将组织检查验收,对好地进行表扬,差的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200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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