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筑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意见

   2023-10-05 互联网2890


  (三)加强建筑工地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临川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达到环保、美观、安全的标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积极争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促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职工文明行为和素质教育。

  深入开展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临川区民道德规范》、《临川区民十不守则》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争当技术能手,提高进城农民工的市民意识和文明行为。做到遵章守纪、团结友爱、公共场所穿戴整洁(齐),无损坏花草树木、打架斗殴、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劳务用工合同管理,按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加强工程款回收的力度和对项目部劳务用工情况的检查和管理,做到按时足额兑付农民工工资,确保行业的稳定和发展。

  (六)自觉遵守法律,维护市场秩序。

  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执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为建筑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6月15日前)。各县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根据创建目标任务的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创建文明企业、文明工地和争当文明职工的重大意义,统一全行业干部职工的思想,营造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2004年6月16日至10月底)。各单位按照创建任务标准和制定的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等办法,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做到扎扎实实,整体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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