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结束后,各项活动负责人要将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并将总结材料报工区党政,以便工区月底进行总结表彰。
(四)六月底工区将对各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认真、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活动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并严格实行责任联带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通报批评。
此项活动自本安排意见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运搬工区党总支
运搬工区
2004年6月2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22-20225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