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

   2023-11-15 互联网1970


  (三)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作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所需建设资金计入商品房成本,产权属房产投资单位,由承租方与产权单位建设租凭关系,并按标准缴纳租金。

  (四)乡镇政府及街道、居民委员会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同时鼓励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所需设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水、电、气、热和通讯设施,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办理。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属国家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来源和培训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主要从现有卫生机构(包括中医)在职人员中选用。

  (二)医疗机构要选思想作风好和技术能力强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养以在职培训为主,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养成全科医生。今后还应从经过系统培养的全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中来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四、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和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应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实行义务性服务或者优惠服务,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卫生、物价部门按审批权限核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药费用报销问题

  (一)对在居住地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干部职工,其医疗费用应予报销。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并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和劳保医疗的企业职工,在向上级医院转诊时,须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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