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工作的十六个春秋里,我怀着对公安事业的满腔热情、抱着维护法律、服务人民的愿望,从专区、治安、内勤民警干起,努力向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志们学习,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快提高。93年担任了分局团委副书记、95年调任金花街派出所副教导员,97年后,历任光扬街、南源街、华林街派出所教导员。先后八次受到市公安局的嘉奖;被评为97—99年度荔湾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99年度分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88年市公安学院管理班大专毕业,99年就读于广东省社科院在职法律研究生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