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政协全体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

   2023-09-13 互联网2410

五、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全民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

政协要积极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政协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政协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委的指示、决议,保证政协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县政协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确保县委的决定在政协工作中的全面贯彻落实;要主动服从于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认真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协商监督,作好县委的参谋助手,坚持在工作目标和行动上与县委同步合拍,并用制度和规范确保参重大之政,议宏观之事,献有用之策,出有效之力。政协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要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按照 “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做学习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合作共事的模范、联系各族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模范,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县干群为建设渝动经济强县、实现富民升位目标共同奋斗。

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县委将继续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继续把政协工作作为县委工作的重要方面,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同全局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落实。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及时解决政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参加的有关重要会议制度和由县委办公室牵头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县委书记联系政协工作,由一名副书记协助联系政协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不协商不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县级有关单位对口联系制度。县委组织部和政协党组要加强对政协机关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交流,做到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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