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煞费苦心强化企业执行力之时,当我们更多关注并寄望于发达国家当今最时髦最前沿的管理理念、工具、体系之时,不妨换一个角度审视企业的软件因素——人的因素,“徒法不足以自行”,执行的主体不是工具而是人,人为什么会执行?执行意识是执行的驱动力,左右执行意识强弱的是责任意识(担责意识、尽责意识),因而企业执行力缺位的根本原因是担责意识、尽责意识缺位。
三、担责意识、尽责意识缺位的原因是什么,又是如何导致执行力缺位的呢?
(一)、担责意识缺位执行力刚而不柔
“以成败论英雄”,这一古老又现实的命题在传统观念上放之四海为皆准,左右着多少代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透射着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崇尚建功立业本无可非议然而“真理前进一步”往往沦为谬误,功利主义过分强化将蜕变为极端利己主义。员工个体与企业实则是利益搏弈,在利己主义支配下员工关注的是个体成功而不是企业老板所设想的:只有企业成功员工才能成功。员工在企业战略、决策、计划、制度执行中首先考虑的是个人利益得失,趋利弊害合于利而动背于利而止,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人们对失败、错误讳莫如深不奇怪,面对失败意味着承担责任、接受处罚并受到群体鄙视,多一份工作多一份责任,多一份失败出错的概率,添一份受罚的可能,在此心理作用下承担责任意识缺位。
担责意识缺位使得的执行意识缺失导致执行力刚而不柔、刚而无力。担责意识缺位,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为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越雷池一步,执行显得机械、呆板、僵化。员工将份内份外分得很清楚,只管服从只管过程,结果、目标是老板的,过程与结果泾渭分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似乎是一种高效的执行,实则不然,这只是一种轰轰烈烈的执行形式,员工用行动告诉老板“这是照着您的吩咐执行,达不到目标可不干我的事”,过程与结果在员工心目发生了本末倒置的变化,过程只不过是达到结果的一种手段,结果才是目的,一旦过程成了目的,执行变成了为执行而执行,对如何因时、因地、因势创造性地执行上司决策及对执行节奏的把握以便有效促进组织目标实现不屑一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