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王亦君)今天凌晨,民政部在网上发布了两份有关芦山赈灾的文件:《民政部关于高效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两份文件)。与此前历次大型赈灾不同,此次并未限定接收捐款的单位,也没有要求公益慈善组织将接受的捐赠汇缴给政府部门。
此前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后,民政部都就善款善物的接收、管理下发过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的重要内容,就是指定接收善款的单位。
此次两份文件并未限制各家公益组织接收或募集善款的权利。其中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救灾捐赠活动的监管和指导,对已开展募捐活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接收捐赠的单位,指导其按照《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若干规定(试行)》、《民政部关于完善救灾捐赠导向机制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资金使用、反馈和汇总统计工作。
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