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子商务对企业竞争力消长的影响
至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相对相对竞争力的变化究竟有何影响?这可分为二个层面来看,就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B2BEC)来看,随着因特网的发展,不少大型厂商(如IBM、思科)均有将业务移转至高附加价值的核心领域(如电子商务、行销等),而将制造的业务外包的倾向,例如思科公司几乎将90%以上的零组件生产外包,如此一来,台湾OEM厂商取得代工机会大增。但大厂委外代工讲究门当户对,所以绝大部分的代工订单仍然流入少数代工大厂之手,中小企业能够直接取得的国际大厂订单较为有限。
其次,电子商务的广泛采用,将降低中间批发商的角色,以Dell公司为例,在直销模式采用后,它的中间批发商由原来的200个降至15个;此一趋势的发展将使产业结构重新洗牌,而有大者恒大的现象出现。
此外,就电子商务的服务提供者(ApplicationServiceProvider;ASP)而言,由于企业资源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模式的引用,动辄上百万元新台币,因此大厂的使用较普遍,但大厂倾向于接受国外高知名度的ASP公司如IBM,而国内的ASP厂商就能寻找为国内中小企业服务的商机等利基市场。
但另一方面,如果由业者对消费者(B2C)EC的角度来观察,网络、电子商务的使用,使中小企业得以摆脱中间商的交易成本及行销网络薄弱的缺点,而可以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衍生更多的商机,所以对中小企业反而有利。因此,产业结构也不至于一面倒地由大厂主导,进而压缩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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