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事件在历史上屡有发生,大都经历一个共同的过程,几个案例都是在短时间内,媒体推波助澜、执法部门介入、消费者信心急剧下降,集中出现经销商退货、终端撤柜的情况,严重的甚至出现公司财务危机与人事变动。
宝洁为何处于被动状态?
《财经时报》:事件发生后,宝洁公司搬出SK-II代言人明星刘嘉玲进行声援,但是事态不但没有缓解,反而因为刘的名气而使得此事件受关注度进一步提高,并造成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对方从只起诉SK-II,到追加起诉宝洁公司和刘嘉玲,在这个环节上,宝洁公司的处理方法是否得当?
屈红林:我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写进危机管理案例的经典错误。宝洁是一家善于运用明星做“言证式”广告的公司,但在这次事件中运用明星作为公关言证支持是典型的南橘北枳。在一个技术问题引发的信任危机中,明星是完全缺乏公信力的,消费者也会自然的认为广告明星是因为利益关系支持该品牌,而明星卷入事件只能让事件增加传播价值,为本来可能逐渐平淡的舆论增加传播热点,看看明星介入后该事件的报道增加了多少篇幅,就知道宝洁为这样的动作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财经时报》:从宝洁对这件事情处理过程以及舆论的反映来看,您认为宝洁的反应和处理方法还有何不妥之处?
屈红林:危机公关的几个重要环节,我认为宝洁都没有处理恰当。首先是态度问题,不管事件是不是对手恶意策划,企业都应该对事件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利影响负责。当年强生公司在泰诺事件发生后,就全面收回所有的泰诺产品,尽管后来查明是有人恶意投毒,而且收回产品也造成一定的损失,但是在公众心目中,强生公司成了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而宝洁在事情发生后只是发了两份声明,强调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无论是对媒体还是消费者,态度上都缺乏对生命的关爱和个体的尊重,这样的态度很难得到舆论的同情。
其次,宝洁公司没有与公众,特别是媒体进行及时的沟通。可能是没有充分考虑事情的严重性,在危机发生的48小时内,宝洁公司没有做充分的考虑与应对,整个事件基本上是由公关部、品牌层面在解决,没有正式的新闻发布,也没有及时出台有价值的新闻稿件,对众多媒体的关心也只是回复几页传真申明了事,缺乏有效的媒体沟通。而起诉方却一直与各媒体保持联系,并随时提供详细动态,宝洁先是做了回应,但又在回应不到位的情况下停止了回应,在舆论的议题方向控制上完全居于被动。在对事件性质的判断、内部机构的协调、权威技术支持等诸多方面都显得迟钝和缺乏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