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和媒体热衷于CRM已有几年了。在国外领导厂商SIEBEL在IT低潮之时异军突起的示范作用下,GARTNER预测了全球CRM的“蛋糕”(IDC预测到2004年全球应有121亿美元)(CCID预测中国市场到2004年有3.05亿RMB),一些巨头咨询公司精心引导了一场“CRM革命性的行动”,一时间CRM成为全球的时尚,似乎规模庞大“鱼群”就要“咬钓”,可惜,这些舆论始终没能“导”出令人满意的“喜剧”,CRM在中国市场上的需求自从2001年之后便一路下跌,要么“有行无市”,要么“有市无价”(实际是低价),廖若晨星的用户应付广告效应都来不及。
那么,为什么CRM是个“大头娃娃”长不大呢?
有这么几点事实支持这个判断。
一、CRM概念的发明者,对其定义只停留在“表层”。
其实也无法定义,是理念?是软件?还是标准?或是管理工具?从字面上看CRM无所不包,它涉及到了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几乎所有环境。而要卖钱,就要以一个界定清晰产品或服务来提供给用户,但到目前CRM还是个“黑箱子”。
二、SIEBEL作为CRM产品化的创始人,其“起家”的卖点,不过就是自动。
化销售管理器(SFA),其它的功能模块都是后来的“衍生品”。用户所关心的是用最先进的、最低的成本高效率地卖出产品,如今,“恐龙”式的CRM适应高端用户是文不对题(高端需要更多的定制和客户化);对付中、低端的用户,又是“高射炮打蚊子”犯不着。
三、一些CRM的理论,看似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事实和历史逻辑。
科技和社会的进步事实表明:其第一动力并非来自“以客户为中心”,而是来自“需求”。需要是“产品、服务和科技进步之母”。从电的发明、半导体的问世、电子计算机到软件驱动,再到INTERNET和IT的进步,每当“质的变革”出现时,都是“创新的需求”在推动着进步。IBM、MICROSOFT等巨头也不是凭CRM来主导世界,完全是一种“技术和商业策略”上的“绑架”。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社会,多么强大的CRM也不可能完全保有客户,因为客户是人,他们总是“喜新厌旧”的,除非有“枷锁”系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