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法的目标分解要求:要是目标管理法在部门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中真正起到作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共同制定的目标应该符合一定的要求,或者说应具有如下的特点:
1、时效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时限目标,即所有目标都应该有执行期限,超过期限或提前完成都有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2、目标量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数量目标,即所有目标都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数字来衡量,这样对于管理者的执行提供了方便性。
3、重点突出,简洁明了。
4、下一级目标项目对上一级目标项目构成全面的支撑,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执行目标管理法的两大流程
1、部门月度目标及执行计划和部门月度目标完成情况总结(见图2和图3)
部门月度目标及执行计划
部门月度目标完成情况总结
企业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方法和手段,都要对工作目标进行计划,并在结束工作任务时进行适当的总结。这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尽管企业已经采用了先进的ERP管理系统,但其一样或者说更需要目标管理(MBO)和关键绩效考核(KPI)。因为所有人的目标明确,且都可衡量,同时ERP系统保证了所有的数据都可随时提供,绩效反馈非常有效,保证了公司激励制度的有效实施。这样的相互作用,就保证了ERP系统整合之后,相关部门和部门内各岗位的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部门和岗位工作绩效,有效地辅助了ERP系统的运行。
部门目标计划的执行和系统总结,实现了部门整体资源的持续作用,反映了部门内岗位人员及岗位资源的运行效率,符合ERP的系统资源计划的特点。
2、目标管理考核流程
目标管理考核流程
在应用MBO考核流程过程中,部门经理发挥极大的作用。其工作目标就是围绕如何实现部门总目标的达成。由于其已经将部门目标细化成岗位个人目标,经理只需要不断指导员工落实个人的目标执行计划即可。这种管理工具的使用,完全抛弃了人对人的管理,企业管理的过程不再是人的管理,而是对具体事件的管理,即对所制定目标的管理。管理对象的改变,彻底改变了管理的弊端,克服了人性的弱点给管理造成的不利。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考核流程所产生的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同时具备了客观、公正和易接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