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告传播手法的矫枉过正,不但不能挽救“S圣液”上市的战役失败,反而会因为一厢情愿停止广告,将“S圣液”上市的惯性强行扼杀,其实失误是营销战略失误下的技术失误,而非广告层面的失误S企业是一家开发保健品的企业。近来,S企业根据以西域独有的十几味中药为组方,开发出一种益于男性健康的胶囊制剂。让S企业欣喜若狂的是,调查显示,该产品的市场有较大的成长需求空间,而且凭总费用500万元产品启动资金,当年销售额能达到6000万元,销售利润能稳赚2000万。
高额的利润回收和速度致胜的意识,使S企业抄起了一条近路,放弃药字号,而以食字号产品上市,以尽快将这种胶囊制剂产品推广上市,因为药字号产品上市周期太长。
900万打水漂,都是广告公司惹的祸?
为了旗开得胜,S企业委托了一家业内赫赫有名的K广告公司做产品上市方案。K广告公司在保健品行业的广告传播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它在对S企业的保健品进行了一番市场调查和规划后,为S品牌制定了自我感觉良好的上市方案。
通过聘请国内著名的娱乐明星刘山(化名),作为S品牌的形象代言人,拍摄一条富有影响力的广告,实现广告穿透力。同时,云集大量的广告资金,提前在一个时间集中在各级电视台密集发布广告,迅速提升品牌知名度。特别是在中央一套、六套、八套三个强档电视频道,制定了为期一个季度的交叉密度的电视投放费用;
K公司的如意算盘是,通过广告提前量的投入,迅速树立起品牌形象,然后吸引各地代理商加盟。随后,根据市场情况实施产品促销。但这似乎还不让K公司满足,K还将S企业产品从原来的胶囊制剂改为浓缩液,重新命名为“S圣液”。并将“S圣液”产品定价为高档价位。亦即,和目前市场同类产品相比,同类保健品大多为片剂,以一次口服二片小包装为多,二片小包装的市场零售价在36—50元之间;“S圣液”为口服一次一支,每支市场零售价为78元/支。如此数字比较,当然“S圣液”的销售利润是非常可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