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在各相关司局和省通信管理局的认真组织和大力支持下,经过相关电信企业一年多的艰苦努力,村通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范围共完成9737个未通村的村通项目,完成了总任务的25.8%,其中今年一季度完成380个未通村。目前,村通工程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从总体上看,我们对到今年底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95%的行政村通电话的目标充满信心。
二、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一个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不但有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经过1998年以来的电信体制改革,我们初步建立了一个竞争性的市场框架,但由于法制还不完善,市场格局还不合理,加之企业对待竞争的认识还不成熟,在竞争中也出现了诸如恶性价格战、互联互通不畅等无序的现象,对行业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作为政府监管部门,我们既鼓励竞争、保护竞争,同时又要把控竞争、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竞争真正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是政府管制要体现公平。对基础电信业务,我们将本着“审慎准入、逐步放开”的原则,实行有数量限制的准入政策。按照WTO的承诺在逐步对国外开放市场的同时,畅通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服务领域的渠道。要改变目前基础电信市场竞争不对等、不充分的现状,以发放第三代移动牌照为契机,推进主要电信企业的全业务经营。对增值电信业务,我们将本着“宽松准入、高效服务”的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准入门槛。同时,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完善的监测、年审和退出机制。
二是企业竞争要维护公平。电信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理性对待竞争,不允许主导运营商依靠优势地位挤压弱小运营商,也不允许新兴运营商依靠不规范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政府将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网间通信的畅通。随着互联互通司法解释、国办75号文和部453号文的出台,以及互联互通监测系统的建成使用,网间成本核算的基本完成,一度困扰电信市场的互联互通问题已得到明显改观。在资费管制方面,我们将尽量减少对价格的人为干预,让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辅以必要的政府管制,以平衡国家、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总之,我们倡导企业之间建立竞合关系,不是靠挤压竞争对手,而是靠服务社会共同做大市场蛋糕,实现双赢、多赢。三是企业对用户要实现公平。企业与消费者既是一对矛盾,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在目前消费者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电信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选择。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电话卡余额、手机投诉、市话详单等问题,企业要认真研究,积极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向消费者作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求得他们的理解。作为政府监管部门,我们要更多地站在用户的立场上,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资源配置保障等手段,推动热点问题的解决,并建立长效的服务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