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创造性必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不能为了创造而一味的标新立异。换句话说就是,创造性的整合资源必须能够为个人、企业或社会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否则就不能称其为一项成功的策划。当然,这里的策划不涉及价值标准评判,只是强调策划必须产生具有实际意义的效果。比如,笔者在《促销,但别伤害品牌》一文中提到的案例:2004年5月1日,浙江杭州延安路上出现了一队身穿时尚性感背心的女子,身上写着几个大字:“好奇的你有胆试吗?”“赏给好奇的你。”路人向他们投去惊愕的目光,一市民跟了好长一段路才发现她们手里握着饮料瓶。此种促销方式真叫“有胆”,但在吸引群众围观的同时,又叫人弄不懂是卖“肉”,还是卖饮料,很容易引起路人的反感,对品牌美誉度有很大的伤害,所以不能称其为一项成功的策划,策划人应该尽力避免类似的策划。
行文至此,我们不难理解“策划的实质就是创造性的整合资源”,但是,只有当我们真正理解了策划的实质,我们才会在实际策划中为企业或社会创造更大的收益。否则,策划就只能是一种“大话”或“空谈”,甚至被当成“欺骗”,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
(作者谢付亮,国际注册商务策划师,人性品牌策划专家,现任潮峰公司企划部经理,邮箱地址:zeroshel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