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实上与艺术作品基本特征——“移情”是一样的。
这种营销方式也是整合营销中最基本的一种方式:不同的品牌相互提升,在整合营销的过程中,两者的品牌都将受益。
但两个不同的品牌整合在一起营销也是有风险的,特别是当两者发展不对称,完全走向不同方向后。
比如某央视电视剧女明星曾为不少科技品牌代言,但由于女明星的私生活出现重大变故,其丈夫东窗事发,逃往海外,这对其代言品牌也有明显影响。
张海良认为,创维在这方面基本避免了风险,创维突破了以个人形象代言的俗套,以一个音乐品牌作为代言人,实现了两种品牌的呼应。同时,创维正在走向国际化,而“女子十二乐坊”正在国际上声名鹊起,有利于创维品牌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同时也避免了因个人形象可能潜伏的品牌损害的风险。
虽然明星和乐队变化往往很快,用某一明星为产品代言人常常会出现令厂家想象不到的情况,但一个高雅音乐的组合显然面临的风险要小得多。
“这有效地规避了风险。”张海良认为,由于这个乐队成员可以更换,真正核心的成员并不多,长期发展的可能性也较高,这事实上与中华品牌园颇有类似之处,由于入园的品牌众多,并且存在适当的退出机制,品牌在这里可能得到非常完整的认同,大众消费者在娱乐参观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了品牌,在集聚品牌影响力的同时,也让品牌能够经历一些风险的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