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即便形象健康的明星,也不能确保他(她)能一直保持正面健康的形象,说不定哪天就会爆出个冷门。因此,在签约的时候一定要约定,如果明星在受聘期间发生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或言行,明星应对此承担责任甚至作出赔偿。还有些明星虽然当红但可能正走下坡路,有的甚至已经面临破产或有其他不良传闻等,选择代言人之前一定要作详细的调查了解。总之,品行不端的明星不用,绯闻不断的明星慎用,品行不稳定的明星忌用。当然,如果只是短期借用一下他(她)的影响力,而且能够冒得起风险的话,也不妨试试。因西安宝马案“一夜成名”的18岁小伙刘亮成了某汽车厂商的形象代言人,后续新闻的利弊就见仁见智了。
其次,明星形象或影响力要与品牌定位相匹配,讲究门当户对。明星的选择若与广告的产品不吻合,会给人牵强附会之感。
C.莫让明星成烫手山芋
最好是找正在当红的明星,如果不是当红明星,就要看其是否具有成长性,但即使是弱势品牌,也不要找过气的廉价明星,因为这不仅不能提升品牌,反而会给品牌造成一种没落的印象。
请明星代言还要参照竞争对手的代言人,要找就找比竞争对手强的代言人。不然等于自己承认了和竞争对手的差距,这无疑是失败之举。另外,请新明星代言还必须超越前任的代言明星,若明星形象下降则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也不要请同行曾经用过、已经弃用的明星,那样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印象混淆,搞不清楚明星到底给谁代言。明星的过度曝光、代言产品过多,会产生“稀释效应”,导致品牌的可信度下降,让企业得不偿失。
请明星一定要委托能直接接洽明星的广告公司,直接跟明星本人接洽,这不但能使成本易于控制,而且细节沟通也较为有效。明星请了之后,就要讲究如何运用。有的企业明星是请好了,却缺乏必要的规划、策划工作,结果明星成了烫手山芋。
企业花重金请明星,就要用好这个代言人。事实上,请明星代言应该先有一个系统的策划之后才来决定启动。明星既然已经请好了,就应充分挖掘和利用他的有利资源。明星的档次与宣传推广的投入应该相匹配。明星最大的资源就是知名度和号召力,企业只有在品牌营销中大量应用,其代言的价值才能体现。运用明星代言一定要将明星与品牌进行有机整合,让明星为品牌的文化演绎服务。须知明星再大牌也只是一片烘托品牌的绿叶,明星做广告是要为品牌服务的。尤其当明星请得不是那么理想时,比如门不当户不对,明星与品牌气质不搭配,或者因为某些原因请了不如竞争对手强的代言人,还要利用出色的创意制作来改善这种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