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赖账客户说"不" 将损害减到最低

   2024-01-18 互联网1590


  总经理听到这种言论,被弄得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对应!

  案例点评

  供应商的错往往比较大

  大多数人在发生错误时,都会查找错误是否由别人造成的,当产生坏帐后,企业很自然地认为是对方赖账,对方不对!这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能否看看自己,在此次的欠债事件中,我们又做对了多少呢?如真的要说清谁对谁错的话,我认为供应商的错往往比较大,理由如下:

  1、客户管理出现重大漏洞。对方拖欠及没有下订单6个月,说明拖欠已不只6个月了!试想,一名欠债的客户,与你没有联系6个月之久,你竟然懵然不知!你说谁的错误大?你都不关心你的应收帐,谁应关心呢?

  2、没有正确认识应收帐。已拖欠6个月,还是派业务员上门追收,以常规程序来处理;应知已拖欠6个月的应收帐与刚发生的应收帐,其性质已不一样了!拖欠6个月的帐款,已由普通的应收帐,改变为“问题帐款”了,如再用常规方式来处理,只会给欠债者一个感觉:债权方都不重视此事,我还可以再拖几个月!

  3、没有追帐政策。派员上门,但事前并没有准备;你会发现,业务员上门追债,通常都比较被动,因角色出现矛盾,再加上没有事前准备,及一套完整的、能确切执行的追帐步骤,就会被欠债者带着走,顺着欠债者所提出的条件处理了。

  4、以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不足。当公司以赊销将货物销出后,唯一能证明债权的就是双方签订的文件与合同,你会发现该公司的业务员到业务经理,都没有“风险意识”,只为了完成任务而故意忽略了“风险与法律”等问题,其实,这也是该公司缺乏“风险与法律”的培训所致。

  5、公司没有“风险管理文化”。你会发现全文都着眼于如何收回货款,公司由上到下对该笔应收帐突然关心起来,对此欠债要非收回不可!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公司没有“风险机制”,当危机来临,就乱了套!这就出现了为了收款,部门经理与客户共同要胁公司的事:如不供货,客户会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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