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代营销之怪现状

   2023-08-21 互联网2540
核心提示:营销不断在发展,我们经常可以听见一些新的营销名词,例如:关系营销、绿色营销、直效营销、网络营销、品牌营销、基准营销、数据

营销不断在发展,我们经常可以听见一些新的营销名词,例如:关系营销、绿色营销、直效营销、网络营销、品牌营销、基准营销、数据库营销、全员营销、服务营销等等,营销的内容一下子丰富起来,叫人目不暇接。但深入分析后不难发现,这些只是看待营销的不同角度而已,实际上并无多大玄机,并不存在根本差别,其实质都是努力使得公司产品或服务能够更好的满足顾客,让企业获得稳定、可观的利润,让顾客获得更大的效用。不过,综合来讲,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多一个角度看营销可以促进营销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比较令人担忧的倒是,如果我们从营销的实际操作来看,我们会发现一个“从‘淫销’到‘营销’再到‘赢销’”的“怪现状”。当然,“怪”只是相对于道德而言的,具体内容下面来谈。

  淫销

  “淫销”,顾名思义,是指企业营销人员利用色情贿赂来达到实现销售的目的。无庸讳言,这在当前部分地区地下性行产业繁荣的条件下,“淫销”还是比较普遍的,甚至在某些行业已经到了“盛行”的地步。笔者以前就职于家电行业,其中空调界就流传着这么八个字:“不赌不嫖,不做空调。”尽管上述八个字严格说来比较偏激,但是,平心而论,可以说,这是对空调行业“淫销”现状比较真实的写照。我无意于具体分析“淫销”的效果,,我只是想从社会道德的角度来评价。简单的说,这种做法是现代社会伦理道德不能允许的,不利于个人健康,不利于家庭的稳定与和谐,也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利益。事实上,“淫销”不是仅仅存在于空调行业,类似做法的其它行业也很多,在此就不再举例了。

  营销

  营销,这个词我们不用多做解释。这里我着重想说明,营销手段可以有很多,营销人员在选择时应该以社会伦理道德为重,选择国家法律允许的、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方式来通融企业于中间商或客户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经济上的短期利益就放弃伦理道德或钻国家法律的空子,结果中间商或客户“瞬间”满意了,短期的销售达成了,自己却已经被抛到伦理道德之外——成了一定意义上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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