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参加香港珠宝展 走私大量名贵珍珠

   2024-02-18 互联网1030
核心提示:展览公司+珠宝公司+个体珍珠商贩涉嫌合谋后组成珍珠走私一条龙,借参加香港珠宝展之机,将出口展览品海水珍珠伪报成合金珠,在回

展览公司+珠宝公司+个体珍珠商贩涉嫌合谋后组成“珍珠走私一条龙”,借参加香港珠宝展之机,将出口展览品海水珍珠伪报成“合金珠”,在回程时夹带大量名贵珍珠走私回深,结果被当场查获。昨日,此案3个被告单位和14名被告人,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涉嫌走私珍珠

偷逃税额732万余元

案发后,经深圳海关审单处计核,本案涉嫌走私货物珍珠的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73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隆辰公司、鸿福公司、黑白金公司三家被告单位,以及尹某、林某梅、庞某、尹某芬、尹某强、许某等14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先达成“攻守同盟”?

一个否认控罪,一个称“未合谋”

昨日在法庭上,被告单位隆辰公司的诉讼代表当庭表示不认罪,辩称隆辰公司只是一个为内地客户代理香港参展业务的公司,并没有和其他被告合谋走私珍珠。

他说,鸿福公司是该公司多年的老客户,对其比较信任。参展的珠宝品种很多,隆辰公司的业务员没有分辨珍珠品种的专业知识,既不知道鸿福公司将展览品珍珠伪报成为“合金珠”,也不知道鸿福公司回程帮他人走私珍珠的情况。

他当庭表示,根据以往交易的经验,鸿福公司参展的珍珠多是白色的国产珍珠,价格比较低廉,没有贵重的品种。但后来被海关查获的珍珠中有黑色的珍珠,这显然不是鸿福公司参展的珍珠。在走私珍珠被海关扣查后,隆辰公司一直协助海关联络鸿福公司的负责人,劝其到海关接受调查。

鸿福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则当庭表示认罪,并称该公司没有和其他被告进行过合谋。

检察机关则指出,案发后,为应付海关缉私部门的调查,隆辰公司与鸿福公司达成“攻守同盟”,并由鸿福公司出面声明,被查扣的高价值珍珠为该公司的货物,企图蒙骗过关。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走私普通货物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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