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积极推荐就业保稳定。在改革过程中,在资产变现后,我们没有满足“一改了之”,“一卖了之”,而是千方百计,努力做好原职工的再就业工作。资产拍卖变现后,为确保受偿职工能最大限度地再就业,我们在与新的业主签订合同时,总是坚持把优先聘用原单位职工作为重要的一条写进合同。据统计,三家企业现共有150多人被返聘。如县装运公司、县汽修厂的资产整体拍卖后,通过我们的努力,两家单位原在岗人员中分别有53人、28人被新企业聘用。另外,我们还积极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为三家企业的卖断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466本,春节后组织劳务输出200多人。由于我们处处为职工作想,使他们真正得到了实惠,实现了交通企业“无震荡”改革。
二○○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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