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后化妆品保质期会缩短
最好在半年内用完,否则容易引发皮肤过敏
记 者 侍敏
通讯员 王猛
本报讯 很多消费者都知道,婴幼儿奶粉在开封后一个月内一定要吃完,因为奶粉接触空气后容易变质。可很多人恐怕还不清楚,化妆品开封后保质期也会缩短,如果不在半年内用完的话,极有可能导致皮肤过敏。最近,连云区消费者朱女士就因为用了去年中秋节放在老家未用完的化妆品,导致面部红肿刺痒,经过诊断,果然是皮肤过敏。
朱女士告诉记者说,去年中秋节回老家看望父母,见随身携带的化妆品不多了,就放在老家打算春节回家时再用。谁知道春节期间用了那套开封过的化妆品后,就觉得脸部红肿刺痒,难道真是化妆品使用过敏?可之前一直在用,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呀?化妆品外包装上的保质期是到2015年5月。带着疑问,节后回家的她就来到医院皮肤科就诊,经诊断,医生表示的确是皮肤过敏。
紧接着,朱女士又找到卖化妆品的商家,可商家表示自己销售的化妆品质量绝对不会有问题。因为购物小票早就扔了,朱女士觉得自己有理也说不清,遂将此事反映到连云区工商部门。
随后,工商部门对该投诉进行详细调查。从朱女士提供的化妆品外包装看,确实尚未超过保质期,但细闻后发现,这套化妆品已经没有香味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异味。工作人员又找到销售化妆品的商家了解详细情况。听了工商部门了解到的情况后,商家提出是否是因为化妆品开封时间过久引起的。
“我们的化妆品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如果说是因为化妆品引起的皮肤过敏,那很有可能是因为开封时间过久造成的。”说完,化妆品店负责人还拿出两瓶放在柜台给顾客试用的化妆品来,“你们闻闻,这两瓶试用装就是因为开封时间长,味道都有点变了,我们给顾客试用的时候,都是涂抹在手面上的!因为化妆品开封超过半年,一般情况下我们就建议顾客不要使用了。”这时,朱女士也想起来,这套化妆品是她去年年初买的,大约在夏初的时候开封使用的,后来又放在老家几个月,这样算起来,开封时间的确超过半年了。
原来,和婴幼儿奶粉一样,化妆品开封后保质期也会缩短。据悉,化妆品在开封后只要接触空气,产品质地就会开始转变,加上环境温度、使用情况,保质期也会有差异。化妆品类产品建议最好于3个月至半年内使用完毕;彩妆品则不要超过1年,除非是粉状类产品,可放至3年左右。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开封后的化妆品,有保质期和使用期限两个概念。保质期是生产厂商在包装上标注的年月;使用期限是指开封后多少时间内用完。无论是超过保质期还是使用期,都不能再使用,以免对皮肤产生危害。舍不得扔的话,建议涂抹在手上或是身体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