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销诀窍: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2023-09-13 互联网2270


  一个企业要找到顾客,可能需要较大的投入,相对来说,留住顾客的投入要小的多,甚至有时不需要花钱。在北京的长安商场内,活跃着一支头戴小红帽的服务队伍,他们为顾客提供实效服务,快捷解决顾客问题,为商场赢得赞誉,同时也带来直接的效益。长安商场通过功能重组,在不增加人员开支的基础上,通过为顾客提供优质特色服务来使客流增加和顾客回头,进而产生较好的效益。可以说顾客被留住是没有花钱,因为企业“称”了顾客的心。

  因此,要找到并留住顾客,就要准确把握市场,贴近顾客,营造企业与顾客间的融洽关系,让顾客称心。其关键在于要明了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是十分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

  企业与顾客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呢?

  一段时期以来,“顾客就是上帝”这样的说法风行,给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赋予了十分浓厚的非理性色彩。返朴归真,客观地透视二者关系,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存在于顾客与企业之间的应该是非常明确、实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简单说:企业的权利只有一条,即获得销售收入,然而,企业却要为顾客提供必须相对应的、多方面的承诺和服务,这些都是企业不能推卸的义务;顾客的义务只有一条,即支付消费金额,然而,顾客却可以因而享受相对应的、多方面的服务,获得相对应的、有形或无形的价值,这些都是顾客无庸置疑的权利。

  可以说,在企业与顾客的关系上,企业的权利最少、义务最多;相对而言,顾客的权利最多、义务最少。换言之,企业投之以“桃”,顾客报之以“李”,理所当然。

  要想使企业的有效投入获得较高的顾客和市场回报,就要以顾客和市场导向牵引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如果,企业能够针对顾客的显性需求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那么,一次的投入,能够带来一次的回报;如果,企业能够在针对显性需求提供满意服务时,开发顾客的潜在需要,那么,一次的投入,就可能带来多次的回报;如果,企业在围绕显性需求和潜在需要提供满意服务的同时,还能够在引导顾客需求上作好文章,那么,企业的有效投入就会产生较高的、长期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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