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有关律师告诉记者,随着金利来“金利来组合”品牌在市场上知名程度的提高,这些商标因此也成为众多企业和个人复制、模仿的对象。一方面是利用广大消费者对“金利来组合”产品的熟知程度,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另一方面,许多企业复制、模仿“金利来组合”商标并进行“擦边球”式的注册。
早期,作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型案例,“金利来”与“金来来”的商标复审案曾经轰动一时。此后,利用把商标名称注册为企业名称的手法,衍生出一大堆“东方金利来”、“意大利金利来”以及“香港金利来”的公司以及他们所生产的侵权产品。
据金利来(中国)服饰皮具有限公司有关人士介绍,2000年7月,林维群以“意大利金利来(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授权广东的两家工厂为其生产,又授权杭州萧山的金国祥及安徽桐城的李伯金等作为“意大利金利来(香港)服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经销商。一时间,“意大利金利来”产品从杭州向全国扩散。
面对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金利来奋起反击。2001年2月21日,金利来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意大利金利来”及林维群等6个单位及个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80万元。这是中国目前此类侵权行为首例进行诉讼解决的案件。“意大利金利来”在金利来公司的打击下已全面停止侵权,其产品在大陆已经绝迹。其他类似的侵权如“香港金利来”和“东方金利来”两个金利来也一样,使金利来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